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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某轮奸案下周举行庭前会议 称曾被女方勒索(李某某案案情介绍)

2013-07-20 12:58 猫先森 国内资讯 61301 ℃ 0 评论
图为李天一漫画图


昨日上午,兰和律师在微博上发布公告,声称作为李天一的家庭法律顾问,他已接受委托发布此案消息,并将对各种社会传言逐一进行披露。

就目前流传的李天一新一任律师陈枢和王冉律师也请辞的传闻,兰和律师予以否认。

记者了解到,下周一李天一案将在北京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,他的两位辩护律师将前往出席。

海淀法院对李天一等五人案下周一举行庭前会议一事未予回应,只称“由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个人隐私,所以按照规定,此案不能公开审理,包括庭前会议在内都不能旁听”。

对话

“受害人陪酒女身份不是李家传出的”

关于无罪辩护

记者:具体到案情,是李家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吗?

兰和:无罪辩护是律师根据了解到的案件事实,从法律角度作出的判断。从职业角度来看,律师作无罪辩护是律师辩护权的正常行使。按基本法理,任何人未经法院终审判决,都是无罪的,这是基本常识。关于受害女

记者:受害人是陪酒女的说法是从何而来的,是否是李家或其辩护律师传出的?

兰和:所谓受害人的身份角色,本人暂不作评价和阐述。这一说法不是李家及辩护律师传出的。至于受害人是否是陪酒女,要等庭审后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才能作出结论,现在不能作出判断性描述。关于背景

记者:李天一的家庭背景是否是此案被告人中最弱的?

兰和:案件归案件,家庭背景归家庭背景。 《北京晚报》报道

爆料

李天一称曾被勒索

7月19日,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。据悉在提审中,李天一表示原告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,并称事后曾向对方付钱,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。同时,李天一指出,事发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,对方索要五十万,否则走法律程序。

而就受害人的身份,据受害人的律师在参加某节目时透露,受害人是公司白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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